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9-22 19:17 只看TA 5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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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伙计,本案构不成强奸,因为强奸的定义是,以暴力或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才构成强奸。显然,那个老板没有暴力和胁迫,而且,女子在晚上和一个男人坐车兜风,甚至进饭店开房,在此期间,女孩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逃走和呼救,遗憾的是女孩并没有任何行动,该女孩对一万元的承诺还抱有期望,这更说明女孩接受性关系是有钱的因素,因此说女孩是自愿的,法律上不会认定为强奸!这就是残酷的法律事实,你应理性面对才是,如果你不能理解,等待你的是,败诉!还有可能被告人反诉,告你们诬陷罪。至于你如何处理和女孩的关系,我认为以平常心看待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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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9-22 19:20 只看TA 5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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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样? 楼主你真的被爱冲昏了头!难到你就不会思考吗? 有一天晚上他吃完饭后说想带她去河边玩玩,就开车把她带到一个宾馆,把她强奸了????? 什么是强奸?被带到了宾馆,做完了爱就算强奸?那是骗你的. 因为当时你女友也想和他发生关系.知道吗?因为给你知道了就说强奸! 给了一万?我看不止.平时给的零用你知道多少吗? 我的建议就是分手.因为你女友说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来骗你.把你真正的当成傻B.你觉得呢? 不是穷人受到这样的待遇.其实穷人很强大.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命. 你要是心理不平衡就做了他.蹲点蹲两三个月.叫多一个哥们把他抓了活埋!什么事都没有! 中国一年有多少人口失踪你知道不?人口失踪警察不会太留心的管!天大地大,去哪找人? 但我奉劝你一句:为这种女人并不值得,她完全有拒绝的机会,但她没拒绝.这意味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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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vipman 发表于 2008-9-22 19:21 只看TA 5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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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那么像电视上的情节阿? 有点怀疑真实性。 所以办法莪就不给祢出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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