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9-5 19:27   全显示 1楼
的确有点猥琐,楼主的恋物癖也好,YY也好,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时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还好在关键时刻把持住了,不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可真是后悔莫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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