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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倩 B —— 敢强奸我,我就剪下他的jj [打印本页]

作者: 色鬼投胎    时间: 2008-10-2 16:30     标题: 小倩 B —— 敢强奸我,我就剪下他的jj

最近忙啊,很久没上这个网站了,今天把小倩的事说完。


小倩在我资助她回家之后,为什么又重操旧业?更何况那曾经是她拼死反抗,要坚决摆脱的。我曾百思不得其解,而且还很生气。我带她离开广东Z市,而且在那期间对她以礼相待,即使她提出要陪我一夜以作报答,我也没有上她,就是敬重她的这种决不低头的精神,那种倔强劲。尽管我一直想否认,但英子说的对,我当时是把小倩当作阿贞来救的。我的潜意识里常常想,要是阿贞也能象她那样,或许我的性格、我的生活就完全不同了。结果,在H楼里见到几乎一丝不挂的小倩时,我的心情大家就可想而知。尤其是小倩还承认她是自愿的,我感觉自己又一次被一个女人给背叛了。心中的愤怒使我又成为野兽,那一夜,我绝对是狂暴的,一定是不会怜香惜玉的。

话说,小倩和我在南京分别后,独自回了家乡。
她向父母哭诉了自己这几个月的不幸经历,去当地派出所报案。
她太没有社会经验了,也很天真。她的经历在第一时间里就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飞快地传遍了四里八乡。于是村里人异样的眼光首先就让她的家人受不了了,这时她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在自己的家乡立足了。
她只身一人先是进了上海的一家台资企业,后来又去了浙江,最后到了F 省,一年的时间里,她换了四个工作,原因都是一个:她太漂亮了,很容易成为某些人心中垂涎欲滴的“小点心”。她在第四个工厂上班三个多月后被那工厂的老板强奸,那个杂碎完事后对小倩吹嘘他和他那个镇的镇长是把兄弟,和县公安局的哪个头头是铁哥们等等。我想小倩那时候一定是很绝望吧,重回青楼其实就是一个破罐子破摔的念头。
最后……
******
小倩最恨的人就是她的那两个堂姐,她们毁了她的一生,要是没有她们,小倩现在应该是她家乡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学生之一了。小倩跟着我之后,她就求我帮忙找到这两个女人,“亲手收拾这两个臭娘们”是她最大的愿望。这个艰巨的任务,我拜托给了Q哥。花了五年时间才找到两个人中小的那一个,这个小堂姐倒也有几分姿色,用那几年买卖人口赚的不义之财,隐姓埋名在LB开了一家服装店,又搭上了当地的一个局长,准备结婚了。当Q哥把她“请”到小倩面前时,小倩眼中的怒火把她的小堂姐吓得瘫倒在地上。
小倩让人把这个女人剥光,四肢绑在床的四角,又让Q哥找来一些混混、民工,甚至还有乞丐,排队“上马”,轮奸。而后,小倩又把她在广东时,老鸨和那些施虐狂在她身上所作的事在她这个小堂姐身上也来了一遍,什么滴蜡、火炙、灌肠、喝尿、猫抓、鼠啮(就是把人剥光衣服,身上涂满蜂蜜,装在麻袋里,再抓十来只老鼠扔进麻袋,扎好口,半天后才放出来)。她小堂姐没疯掉已经算很坚强了,连Q 哥那样的狠角色看得都变了色。从她小堂姐处得了线索,很快她的大堂姐也被找到,这个“臭娘们”还在做那拐卖的勾当,被她和她男朋友拐卖的妇女儿童有五、六十人(这些被拐卖的人口,有准确地址的,我们都匿名给他们家人去了信,或给所在派出所报了线索,能帮一点是一点。大堂姐的那个男朋友不知道Q哥是怎么处理的,只知道他肯定是被阉过了,因为这是小倩要求的)小倩让她大堂姐享受了和小堂姐同等的待遇,不过这女人与鼠共舞后,时而清醒,时而痴傻了。
小倩后来把她的这两个堂姐都给“嫁”了,大堂姐“嫁”到了云贵一个汉苗彝佤混的小山寨,而小堂姐被“嫁”到陕北、甘肃那一带(她的小堂姐有点洁癖,喜欢天天洗澡,小倩听说陕北那地方,水金贵,一个人一辈子只洗三次澡,所以嫁她过去)。这两个地方有个共同之处:深山,穷。因为穷,所以光棍多,小倩说她就当自己是在做好事了,亲自带队驱车把她两个堂姐送入她们的夫家。嫁之前,小倩让人挑断了那两个女人的脚筋,说是免得她们在夫家不安份,跑了。还告诉她们的新老公,说她们有“多次谋杀亲夫逃跑”的经历,让他们自己小心。
对了,还有那个强奸小倩的F省的小老板(这小子根本没他说的什么背景,真不知他当初哪来的那么大胆,作强奸犯),我们先是设了几个圈套让他破了产,然后以与他合伙作生意为由,把他请到我们的地盘,“不知为何”他与人冲突,失手“杀”了人,跑路,然后失踪。小倩对付他的方法很简单:把他拖到深山,脱光,绑在一棵附近有蚁窝的大树上,在他的JJ、肛门、乳头、腋下、脚心上涂蜂蜜,时值盛夏,一个晚上下来,蚊子和蚂蚁都满载而归。也是在那山上,小倩用一把修剪花木的剪子绞了他的JJ。
广东Z 市的那个B哥后来因为吃里爬外下场很惨,但不关小倩的事,不过小倩倒是耿耿于怀,没有亲手报仇。Z市的那个老鸨被“请”来作客两个月后,成功得了梅毒(梅毒病菌从皮肤病院得来),屁股和小肚子上被分别纹了大大的几个字“我有梅毒”,现在正在治疗。


今天我挺开心,小倩找到了。昨晚我就在她那儿过的夜。
B

[ 本帖最后由 色鬼投胎 于 2008-10-9 20:51 编辑 ]
作者: whwczd    时间: 2008-10-2 16:36

恭喜楼主,这么快就找到了!太牛逼了!比小说精彩!
作者: ahliuh    时间: 2008-10-2 17:36

看了你这样的贴子,我无语了,想回复不知道回复什么好,就是版主来了,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说,NB啊
作者: maohui123    时间: 2008-10-2 18:12

原以为那女的是好人,草,原来就是一个贱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再加一句:最毒莫过妇人心!

[ 本帖最后由 maohui123 于 2008-10-2 18:14 编辑 ]
作者: ppkk001    时间: 2008-10-2 18:19

有仇不报非君子,万世千秋留骂名,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绝色    时间: 2008-10-2 20:32

震惊!这个小倩姑娘不是一般的狠啊,色鬼,小心你的JJ也让她给绞了。
不过好像又说不出她的处置有不当之处。
毕竟她的人生也是让她的这两个堂姐给毁了。
作者: byfq    时间: 2008-10-2 21:22

楼主黑社会的啊 我去和你混吧 大哥
很支持楼主 厉害 那些人就该这个下场
作者: xiangnidj0910    时间: 2008-10-2 21:44

看后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是不是做的过了点呀,也太不人道了吧,这样不和她们也一样了吗?
作者: 色鬼投胎    时间: 2008-10-2 23:38

我也很想听听各位朋友对小倩所作的事的看法.
老实说刚开始我也是有点接受不了的.但想想她所受的苦,我也就没有阻止她了.
而且这几个杂碎也的确是死有余辜.
作者: lmlmlmlmlm    时间: 2008-10-2 23:51

“排队轮奸堂姐”、“剪小老板JJ”,看上去怎么都像小说的情节。
从情节看这可是惊天大案哦,公安部没理由不通报的,更没理由不通缉案犯的,
显然,所有明显线索都证明小倩是凶手啦,公安没理会?
作者: lmlmlmlmlm    时间: 2008-10-2 23:55

不要以为民工、乞丐是你想像中的法盲,你以为叫民工、乞丐来强奸就像来排队派大饼一样听话?可以看出很多情节完全是杜撰出来的。
作者: xihuangan    时间: 2008-10-2 23:57

如果把楼主的几篇大做加在一起,可能就是一部中国黑社会的小说.
作者: xwxmy    时间: 2008-10-3 00:15

这个,我怎么感觉好像在看小说啊,像是将一群人的经历集中中到一个人身上,莫非这就是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作者: ohmaygod    时间: 2008-10-3 00:1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想骗红心?没那么容易,楼主,别玩得这么假,乱了我们论坛的风气.
作者: horizon78    时间: 2008-10-3 10:06

呵呵,不太相信,看小说而已啊,谢谢楼主!红心送上!
作者: 色鬼投胎    时间: 2008-10-3 22:50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这几天我的心情好,给各位解释几句.
我发觉有些朋友 很天真也很可爱啊
中国是不是个法制社会呢?这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嘿嘿……
什么惊天大案,没人报案就不是什么案,在中国每年都有几百上千的人失踪,而且这些人还都是自愿要求失踪的,要拿着几万美元要你帮忙让他在中国大陆失踪的,事成后他们家人还要对你千恩万谢,你们相信吗?
有些事情你没见过只能说你见识浅,不等于它不存在

我是不太赞成暴力的,所以并不像有些朋友所说的那样,小倩报仇时我并不跟在旁边看,我忙的很,即使想跟着也没时间。我写得有些粗略,是因为有些细节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另外,我也是有意要写的隐讳些,我可不想让某些有心人给顺藤摸瓜了。

11楼说“民工、乞丐不等于法盲”这话我是绝对同意的,如果让你当街轮奸一个女人,没人敢的。不过如果这个女人是在一个鸡店里,告诉你今天免费大酬宾,你会不会上呢?(小倩是不会给她仇人找很高级的场所的)

“红心”是啥玩意儿,哪位大哥能告诉我它有何用?有个家伙说我在骗“红心”,哼哼,呵呵,哈哈哈
如果美女的芳心,老子还有点兴趣骗骗,红心?甭给我。
作者: zxgandaya    时间: 2008-10-6 19:00

引用:
原帖由 色鬼投胎 于 2008-10-3 22:50 发表
这几天我的心情好,给各位解释几句.
我发觉有些朋友 很天真也很可爱啊
中国是不是个法制社会呢?这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嘿嘿……
什么惊天大案,没人报案就不是什么案,在中国每年都有几百上千的人失踪,而且 ...
不错的原创,但不是真的. <<小倩——她曾一天被迫接客十几次>>这个作品中已经有很多人做过很好的回复了,何况最楼主还没有做最有效的反驳.就是捐VIP
作者: danson    时间: 2008-10-6 21:04

呵呵!楼主,照你来说,你来这也就是一玩,捐一个VIP对你来说可是很简单的事,为何不做?很纳闷!
作者: peemteem    时间: 2008-10-6 22:08

莫非楼主就是传说中的梁山好汉?惩奸除恶,劫富济贫,锄强扶弱,见义勇为?不过我还是宁愿相信楼主说的是真的,因为弱者得到帮助,正义得到伸张是我愿意看到的,虽然楼主的手段值得商榷,但是楼主的作为值得褒扬,你的所作所为是对男人这两个字的最好注释. [size]。

[ 本帖最后由 peemteem 于 2008-10-6 22:12 编辑 ]
作者: tuwen138    时间: 2008-10-6 23:25

有一点可以肯定楼主很自大,有炫耀成份!黑社会和鸡店的中国上下五千年都存在,那肯定是有它一定的道理,为什么喜欢在这里诉说,可能是楼主要做的事和担心的事情太多,两个字-孤独,四个字-我本善良。
作者: 4818374    时间: 2008-10-7 05:03

楼主写的真不错啊。我不知道你门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你门是做什么生意的 不过我看在现在这个社会一这种方法了结个人恩怨也是破部的以的  你让我只到了什么是小姐
作者: ColdME    时间: 2008-10-7 08:21

写得还挺有正义感,可惜过不了真实关,经不起推敲,不过这种血债血偿的精神值得鼓励!
作者: lyfsea    时间: 2008-10-7 09:01

楼主你太牛了,偶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小倩都不知道要怎么来报答你才对。
作者: xiaoyaofendou    时间: 2008-10-7 09:11

个人意见:可信度好低啊,夸张!太夸张了!貌似势力遍布全国了
作者: huaihai    时间: 2008-10-7 09:33

这么精彩,应该费了不少事吧?不过,即犯了非法拘禁罪,又犯了贩卖人口罪、故意伤害罪。
作者: 草为    时间: 2008-10-7 10:01

楼主这个小说是从什么地方下载的啊?怎么看都不象是真的,强烈支持原创
作者: zxgandaya    时间: 2008-10-7 18:03

引用:
原帖由 peemteem 于 2008-10-6 22:08 发表
莫非楼主就是传说中的梁山好汉?惩奸除恶,劫富济贫,锄强扶弱,见义勇为?不过我还是宁愿相信楼主说的是真的,因为弱者得到帮助,正义得到伸张是我愿意看到的,虽然楼主的手段值得商榷,但是楼主的作为值得褒扬,你 ...
很男人 ,但看不出正义,你要想看正义我向你推荐个人国产凌凌漆可是和主席们握过手的
作者: wsasdwqhjs    时间: 2008-10-7 18:25

楼主  你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哦  我不敢相信啊
作者: kfq331    时间: 2008-10-7 18:28     标题: 和谐

一不小心就被和谐
看起来似乎都很恐怖
为什么没人理会了
作者: 152908601    时间: 2008-10-7 18:36

这就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我觉的还行当除你们手下留点情也不会有这种情况啊是不是啊
作者: wsasdwqhjs    时间: 2008-10-7 18:49

楼主  照你这么说的话  你们的手段确实有些残忍
作者: 绝色    时间: 2008-10-9 12:38

再次看了你的帖子,注意到了如下的一段话
"这些被拐卖的人口,有准确地址的,我们都匿名给他们家人去了信,或给所在派出所报了线索,能帮一点是一点。"  
   很感动,这个小倩姐姐还是个好人啊.
   想想 ,也不能怪她手段狠,毕竟那两个女人是人贩子啊,她们做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啊,的确是应该得到这样的报应的.
作者: civmotoo    时间: 2008-10-9 12:51

贩卖人口的的确十恶不赦,人家好端端的家庭搞得没了样子,那两人就是因果报因终有时。
作者: 风云天下会2008    时间: 2008-10-9 12:59

没道理  这是大案要案系列的了。

楼主这种东西要是真的就要考虑考虑隐去关联的东西了
作者: luiyong20012001    时间: 2008-10-9 17:50

很象小说,就当故事听吧,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是也不是
作者: chiyong    时间: 2008-10-9 18:01

你真他妈的爷们,忒佩服你了,有情义,相比之下,我很龌龊啊。
作者: whb.lcwhb    时间: 2008-10-13 23:13

这个小倩姑娘不是一般的狠,最毒莫过妇人心!显然,像小说的情节。
作者: 绝色    时间: 2008-11-2 21:37

色鬼大哥,你和小倩姐姐现在和好如初了吧,是不是又如胶似膝了啊。最近都没有看到你的新贴,该不是忙着ML没空吧。
作者: liruei2006    时间: 2008-11-2 23:57

楼主这样的文章应该发到小说区,你要说真实的打死我也不信。
作者: 静候佳人    时间: 2008-11-3 10:36

最毒妇人心,这话在这个帖子里得到充分的验证。女人太强悍了。
作者: wt111wt    时间: 2008-11-3 14:04

小说吧,感觉不像真的哈,不过还是支持楼主,继续发帖~~
作者: l46549100    时间: 2008-11-3 14:09

主角名字不错啊 呵呵 叫人想起来倩女幽魂啊 我就看了这后半截。。不好意思所以没看懂
作者: RMENGCHUNHONGB    时间: 2008-11-4 23:36

我无语,不知该说些啥,你们都像是黑社会,对我可信度低!
作者: kevin_74    时间: 2008-11-15 18:25

楼主的事情就当作笑谈吧,毕竟在大家心中的社会是大家的,你不要扯淡来破坏我们的心境,来展现少有的阴暗。
作者: luohuazhu    时间: 2008-11-15 18:35

没看懂啊 接着以前写的? 貌似是个小说啊
作者: shuizhiling2007    时间: 2008-11-15 18:41

小倩也真够狠的   看了文章感觉有些害怕了
作者: wsasdwqhjs    时间: 2008-11-15 19:01

楼主   你以前发的帖子我有看过   觉得很不错
作者: 天空456    时间: 2008-11-15 20:26

楼主 不是黑社会吗?太黄太暴力了 都比是什么好鸟
作者: bt__man    时间: 2008-11-15 21:10

晕,女人狠起来,真是没的比,所以还是小心些吧,对那些有潜力这么狠毒的女人远点
作者: hgk    时间: 2013-10-7 23:35

楼主的小说写的特别好,要是多写几篇,真的就是一本畅销书了。
作者: 550050    时间: 2013-10-7 23:51

楼主你的故事编的真精彩啊!挺不错的呢。
作者: wenxiga    时间: 2013-10-8 10:49

终于见识了什么叫狠角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恶有恶报啊,所以说做人别太过份,凡事留条后路,这回她终于报仇解恨了,多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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